2007年4月5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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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儿”称不称职“手下”作出认定
绍兴越城警方开展“争做一对好主官”活动
本报记者 曹志男 通讯员 张炯华

  本报讯  “每星期辖区内的动态信息判研,所领导必须亲自参加”、“所里相关的总结、调研,所领导必须参与”……如今,绍兴市越城区公安分局蕺山派出所的所长和教导员除了日常工作之外,身边还多了“五个要”。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和蕺山派出所一样,越城区公安分局的所有基层派出所都纷纷给所长和教导员制订了相应的硬规则。
  “争做一对好主官,相互促进创典型”。今年3月份,越城公安分局在全局18个基层科所队中开展了“争做一对好主官”主题活动。越城区公安分局政治部副主任潘建平告诉记者,为了更好地开展作风建设年建设,弘扬正气、树立典型,他们根据《绍兴市公安机关表彰奖励工作细则》以及《越城公安分局中层干部考核办法》,针对基层派出所领导以及基层科室的负责人开展了这一活动。
  所队长、教导员要与民警进行经常性的交流与沟通;有责投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的责任事故和违令违纪违法案件实现零增长;全年队伍正规化建设达标考核合格;年内无错案和劣质案件……“争做一对好主官”首先从四个方面对“主官”们提出了要求。与此同时,记者了解到,一些派出所还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四方面的基础上让民警为所队领导制订相应的行为守则。
  “我们所里的规定可是所里每个民警的结晶哦。”蕺山派出所教导员孟伟忠笑着告诉记者,在得到分局开展“争做一对好主官”活动通知之后,他们马上开了一次集体会议,对照四方面的要求和所里的实际情况,让民警给所领导提建议。最终,全所民警为他和所长铁成根制订了“五个要”。
  据悉,“争做一对好主官”活动是越城公安分局今年典型培育工作中一项创新之举。今年年底,他们将根据基层各单位队伍建设情况和年度工作达标考核实绩以及各项业务指标完成情况的实绩排名,来确定“好主官”候选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而只有达到以上4项指标的所队以及所队长、教导员,才能被评定为一对“好主官”。同时,“一对好主官”的活动开展情况也将成为本单位年度综合考评和中层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